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  安全规程 > 正文
     
 
爆破器材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1-10-08 字体:【】【】【
 

  1 爆破器材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打印】 【关闭】
版权保护 | 隐私与安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金海洋工业园区 邮编:036900